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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刑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On Application of "Ne Bis in Idem" in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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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国际刑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作者:杨淼鑫

第一作者:杨淼鑫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6

卷号:18

期号:4

起止页码:56-60

中文期刊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一事不再理;一事;适用范围;国际刑法;

摘要:“一事不再理”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准则,在人权保障观念的影响下,“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应将“一事不再理”原则中的“一事”界定为“同一事实或同一行为”,严格区分国际刑法与国内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起诉前和诉讼中阶段可以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作出最终的判决或决定阶段,绝对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第三国或引渡请求国已经就被请求引渡人的犯罪行为作出终局裁决的,被请求国仍能以“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由拒绝引渡请求。我国《刑法》第10条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一事不再理”原则相矛盾,应通过相关条款的完善实现国际条约与国内立法的衔接,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分类号:D997.9[国际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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