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司法拍卖无效认定程序体系论——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5号谈起
作者:毋爱斌
第一作者:毋爱斌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15-127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5号;司法拍卖无效;执行拍卖成交审查裁定;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5号确立了法院依职权认定拍卖无效的规则,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撤销拍卖成交裁定的规则。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同的问题却给出不同的处理方案,实有对司法拍卖无效认定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的必要。司法拍卖应以公法性为基本定位,以程序安定性为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司法拍卖的无效认定应仅限于拍卖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形。司法拍卖的无效认定应以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后至执行程序结案前和执行程序结案之后为时间节点,分别确立不动产拍卖成交审查裁定程序、通过执行异议撤销拍卖程序和拍卖裁定审查程序。
分类号:D922.181[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