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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限度与进路: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的宪法学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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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目标、限度与进路: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的宪法学思考

作者:底高扬

第一作者:底高扬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34

期号:1

起止页码:44-5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宪制目标;宪法界限;合宪性调整;

摘要: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属于宪制范畴。建构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应明确保障司法权的公正运行、强化司法权的自我监督、推动行政法治化发展、促进法律统一适用等宪制目标,划定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适度性的改革定位、尊重科学的审级制度、警惕“司法联邦主义”等宪法界限,并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主导、科学设置跨行政区划司法体系和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职能等途径进行合宪性调整。

分类号:D997.1[国际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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