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取得时效的立法选择    

收藏

中文题名:论取得时效的立法选择

作者:张玉东

第一作者:张玉东

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17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57-60

中文期刊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取得时效;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物权编;法上;立法选择;权利人;消灭时效;建议稿;动产所有权;

摘要:中国应否规定取得时效,争议由来已久。在比较法上,除个别国家外(如蒙古),大多数国家均在其民法典中规定了取得时效制度。在中国,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及相关学者建议稿中对取得时效均有规定。但现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草案)》)却并未规定取得时效。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