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采六部体系编纂模式原因考辨 被引量:2
On The Reason Why Da Minglv Adopt the Mode of 'Six Departments'
中文题名:《大明律》采六部体系编纂模式原因考辨
作者:周东平 李勤通
第一作者:周东平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2]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年份:2017
卷号:35
期号:1
起止页码:40-49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大明律;三级构造;明刑弼教;邱濬;
摘要:《大明律》采纳六部体系编纂模式的直接动因是明初刑律的普及需求。其三级结构中的篇、门从统、分两个视角勾勒出"主体针对性",实现了官民之分、官官之分,从而使不同篇、门能够有针对地指向不同潜在犯罪群体。三级结构中第二级的二十九门体现出分的特征,突出了第三级具体法条与主体特征的关联性,第一级六篇则体现出统的需求。《大明律》普法目的源于朱元璋"明刑弼教"的立法思想,使传播刑律成为法典编纂的需求,也使其所面向的传播群体由司法官转向守法群体。普法需求与刑律编纂的正当性诉求共同塑造了新的法典编纂模式。
分类号:D929.48[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