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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在行政性与协议性之间的行政协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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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纠缠在行政性与协议性之间的行政协议

作者:麻锦亮

第一作者:麻锦亮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56-60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民事合同;合法性审查;非诉执行;强制性规定;契约性;法律保留原则;违约责任;《行政程序法》;照搬照抄;诉讼类型;

摘要:识别一个协议是否为行政协议,主要参考主体和目的这两大要素,并遵循"先主体后目的"的步骤进行判断:第一步,先看主体要素,即原则上只有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协议的缔约主体;第二步,看目的要素,即只有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目的签订的协议才是行政协议。行政协议的契约性决定了其所谓的"行政"是契约行政、协商行政,有别于传统的行政行为,因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有关行政行为的规定,否则,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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