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的立法窘境与消解——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Legislative Dilemma and Resolution of the Crime of Disrupting the Order of Radio Regulation:An Analysis of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 9 )
中文题名: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的立法窘境与消解——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作者:仝其宪
第一作者:仝其宪
机构: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山西忻州034000
年份:2017
卷号:29
期号:1
起止页码:52-59
中文期刊名: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刑法修正案(九);情节犯;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作了重大修改,主要是因为修正前的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存在设罪模式滞后、行政处罚前置失当与刑事责任配置过轻等明显的立法缺陷,难以有效应对当前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大程度上放纵了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行为的不法分子。为消解这些立法窘境,《刑法修正案(九)》修订了本罪的设罪模式,降低了入罪门槛,修正了行为要件,在立法理念上实现了从结果犯向行为犯的华丽转身,契合了“严而不厉”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向。并且修订后的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需要理清几个问题,即行为方式的正确理解、情节犯的准确把握以及本罪在司法适用时与相关罪名的界分与竞合。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