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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书记官制度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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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书记官制度及其启示

作者:胡夏冰

第一作者:胡夏冰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07-111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司法改革;书记员制度;书记官制;

摘要: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书记官制度的基本经验是:法院书记员制度应当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性;法院书记员作为正式公务人员,应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必须实行法院书记员的单独职务序列。台湾地区法院书记官制度的有益做法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分类号:D691.42[官制]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7_201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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