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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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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盗用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作者:罗开卷 舒平锋

第一作者:罗开卷

机构:[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5

起止页码:4-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罪;支付宝;银行卡;他人;资金构成;盗用;手机号码;网上消费;

摘要:【裁判要旨】利用他人原先使用的手机号码与支付宝账户、银行卡的绑定关系,通过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的方式控制他人的支付宝账户,进而通过支付宝平台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消费、转账,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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