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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性立法对刑法功能的损害——二十年来中国刑事立法总评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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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象征性立法对刑法功能的损害——二十年来中国刑事立法总评

作者:刘艳红

第一作者:刘艳红

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00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35-4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风险犯罪;安全;象征性立法;刑法功能;

摘要:受全球化风险社会影响,我国二十年来刑事立法为了应对日益突发的各类风险,也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象征性立法。为了回应国民的“体感治安”,民众的安心感成为晚近以来恐怖犯罪、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风险犯罪的立法理由。象征性立法因过多地服务于安全目的而损害了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因谦抑不足而损害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执行不足而损害了刑法的实用主义功能。在风险抗制与刑事治理的紧张关系之中,宜尽量恪守自由刑法的法治特质;刑法相对于其他法的关系应处于“被动式”地位,在站位问题上,属于最后序列。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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