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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视的差异——《民法总则(草案)》“大小监护”立法模式之争的盲区     被引量:6

Neglected Differences: Blind Zones of the Debate over the Narrow versus Broad Legislative Pattern of Guardianship in the General Part of China's Civil Law Dra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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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被忽视的差异——《民法总则(草案)》“大小监护”立法模式之争的盲区

作者:刘征峰

第一作者:刘征峰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年份:2017

卷号:39

期号:1

起止页码:181-193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监护;父母照顾;亲权;总则;家庭法;基本权利;信任假设;潘德克吞;比例原则;

摘要:当下出现的六部《民法总则(草案)》在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监护问题上呈现出三种观点:"小监护概念,分别规定"、"大监护概念,统一规定"和"大监护概念,分别规定"。"大监护概念"未能凸显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权和基本权利指向,也未能体现出思想基础上的"信任与不信任"假设及其派生的区分原则,是不可取的。在"设置统一总则"的潘德克吞体系下,总则应当维持其一般性和抽象性,家庭法编也应当维持其体系完整性,在总则中规定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监护是不妥的。《民法总则》应当超越《民法通则》的思维窠臼,修正《民法通则》对父母照顾和监护问题的错误认识和定位。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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