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民商合一体例下民法典对商事规范的统摄 被引量:6
The Way of Civil Code Governing Commercial Law Under The Modern Civil-commercial Combination System
中文题名:论现代民商合一体例下民法典对商事规范的统摄
作者:彭真明
第一作者:彭真明
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92-100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民商合一;民法典编纂;商事规范;统摄;
摘要:民商合一是现代市场法律体系对私法统一的要求,在中国有着深刻的历史经济背景和法律文化传统,契合中国的国情。民商合一道路宜采民法典加独立的商法总则和商事单行法协调并存的模式。民商合一是对商法法理的统一,而不是对具体商事规范的统一。民法典编纂只能对商法宏观、抽象、共通性规则驾驭,而不能染指商法的特殊性,民法典编纂要回归人本、生态文明和民族特色,而民法典之外的商法要坚守营利、效率和国际化。民法典对商法具体统摄的方式是把各商事单行法中所有可抽象出的共通性公因式,凡是能融入民法典总则和分则的内容就放到民法典中,不能融入的内容就放到单独制定的商法总则中。
分类号:D913.1[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