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开发与应用中的隐私权限制
Restrictions from Privacy Rights in Databas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中文题名:数据库开发与应用中的隐私权限制
作者:李延舜
第一作者:李延舜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2]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河南洛阳471023
年份:2017
卷号:19
期号:2
起止页码:187-194
中文期刊名: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数据库;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被遗忘权;数据库控制者责任;
摘要:以个人数据为直接对象的数据库上存在着两种权利:数据库权利和数据主体权利。对前者而言,它的核心是财产利益;对后者来说,它的核心是人的尊严和人格利益。两种权利在数据库的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经常冲突,体现在个人敏感数据被非法收集和处理,以及公民被无处不在的数据监控包围。然而,现代文明是向尊重和保护隐私权的社会不断迈进的过程,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挖掘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必须尊重数据主体围绕隐私的基本权利,并从数据分类、数据处理行为、数据库控制者责任三个方面设置相应的法律保护条款。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