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普通法“关系”的发展与历史解析
作者:李栋
第一作者:李栋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064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02-108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中文关键词:普通法“关系”;个人意思主义;英美法;大陆法;
摘要:普通法法律中心观念是“关系”,“关系”来源于中世纪的“土地保有制”,这种制度成为普通法“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不仅在私法中体现了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也促进了公法理论的进步,这为后来的社会契约思想打下了基础。在社会化日益增强、极端个人主义弊端凸显的近代法律中,普通法的“关系”又重新复归,其中以庞德为代表的法学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了进一步阐释,使“关系契约”体现在法律观念中,普通法“关系”具有时空性,其本质体现了整体观念、系统观念,能够抑制个人主义,实现个人利益之间分配的平衡,体现了法律主体的社会人假设和社会权利救济功能。
分类号:DF09[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