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框架秩序与规范审查——“华源公司诉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评析
作者:王天华
第一作者:王天华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65-175
中文期刊名:交大法学
中文关键词:过渡期制度;商标法;规范审查;框架秩序;承认规则;
摘要:《关于申请注册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2年12月14日发布)所创设的过渡期制度,是商标局以法律拟制技术表达的法律政策(个别规范),而非《商标法》所规定的"同一天"的"重新定义"。它既非法律所明确授权,又非法律所禁止。在内容上,过渡期制度对于《商标法》的顺畅实施而言是必要的。同时,1993年先例的存在等立法事实表明,商标局对它的创设也是法律秩序所容认的。"华源公司诉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有重大疑问。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7_2018】;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