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我国职工参与管理之立法缺漏及其完善     被引量:11

收藏

中文题名:我国职工参与管理之立法缺漏及其完善

作者:罗培新

第一作者:罗培新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1999

期号:3

起止页码:47-50

中文期刊名: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职工参与管理;职工监事;立法缺漏;职工代表;职工董事;企业管理;公司法;公司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

摘要: 如何调动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与企业共度时艰,是当前不容回避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以法律制度的形式,鼓励并保障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一职工参与管理的理论基础一般而言,资本和劳动是两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与实物投资相似,对劳动力自身的投资也是一种实际的投资行为,因而劳动力资本也是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个与物质资本相同的产权归属问题。劳动价值论的奠基者亚当·斯密认为资本可以是以物的形式出现的机器、工具和建筑物,也可以是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之内的有用才能。①因此,物质形态的资本和劳动形态的资本不过是资本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1999】;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02270);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