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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自治权的完善和保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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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村民自治权的完善和保障

作者:王德志

第一作者:王德志

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9

期号:4

起止页码:36-40

中文期刊名: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村民自治权;村委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村民会议;村民选举权;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候选人;村规民约;实施办法;

摘要: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以宪法为根据,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十年来村民自治的经验,把法律草案公之于众,充分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完善了村民自治权的内容、组织形式和保障措施,反映了亿万农民的愿望,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一村民自治权的内容村民自治权就是农村村民以村为自治单位,对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自主管理、自主决策的权利,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权包括以下内容:(一)村民选举权村民选举权是村民选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1999】;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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