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的约定优先原则 被引量:7
The Principle of Agreement Priority in Profit Distribution from Employee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中文题名: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的约定优先原则
第一作者:万志前
机构: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24-131
中文期刊名: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职务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约定优先原则;形式审查;
摘要:利益驱动是职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合理的利益分配需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遵循约定优先原则。约定优先原则有利于厘清复杂的利益关系、符合私法意思自治的法理、能克服法律规定之不足。约定有效是约定优先原则适用的前提,对其效力判断主要依据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的约定不受制于法定最低标准(除非为强制性标准);利益分配约定的合理性审查,应以形式审查为主。同时,基于雇佣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对约定优先原则加以限制,以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