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官惩戒程序的结构、运行及对我国的启示
The Structure, Operation and Enlightenment of Canadian Judicial Discipline Process
中文题名:加拿大法官惩戒程序的结构、运行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黄文旭 周杲
第一作者:黄文旭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2]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100062
年份:2017
卷号:15
期号:2
起止页码:38-48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加拿大;司法责任;法官行为;法官惩戒;
摘要:加拿大联邦法官惩戒程序与加拿大各省法官惩戒程序是各自独立的.加拿大联邦法官惩戒程序受《1867年宪法法案》《法官法》及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规则规制.加拿大联邦法官惩戒制度具有复杂的程序,司法理事会收到投诉后要经过执行主任初步筛选、司法行为委员会主席筛选、司法行为审查小组筛选、调查委员会公开调查和司法理事会审议五个程序,之后才有可能建议司法部长提交议会决定免除法官职务.2016年10月,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改革司法惩戒程序的立场文件,所倾向的改革措施包括:在罢免之外增加其他的制裁和孙救措施;引入律师承担类似公诉的职能推进惩戒程序的进行;在司法理事会内设立上诉庭;取消目前由“理事会全体”进行的审查等.
分类号:DF817[司法人员]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