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刑事违法性之评估     被引量:8

The Evaluation of Criminal Illegality for the Behavior of the Production and Sale of Counterfeit Drugs

收藏

中文题名: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刑事违法性之评估

作者:孙万怀

第一作者:孙万怀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38-149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相对违法性;实质危害;报应;

摘要: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状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只意味着对结果危险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对行为实质危险的否定。误解的起源在于司法解释观从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形式犯的立场退却。从违法相对性理论来看,刑法中的实质危害性在定罪时必须要考虑,因为前置法基于其管制范围以及处罚手段的特殊性,往往更注重违法的形式性。刑事违法判断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其必然不能回避实质危害性,实质危害性成为违法性判断独立于前置法的重要依据。在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中,对于法律的遵循和解读应当以满足生存需要为前提。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