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缓刑适用“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之文义解释
作者:赵兴洪
第一作者:赵兴洪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53-56
中文期刊名:现代交际:学术版
中文关键词: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再犯预测;文义解释;
摘要:缓刑适用条件中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不能仅从字面含义解释,而必须进行规范的文义解释.“没有”从实体上讲不是零风险,而是指风险可控;从程序上讲是对证明要求的强调.“再犯罪”应从预测重点和预测方向两个角度进行考察.“危险”既指已经实施的犯罪体现出来的再次犯罪可能性,还包括可能实施的后罪的社会危害性.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