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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之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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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缓刑适用“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之文义解释

作者:赵兴洪

第一作者:赵兴洪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53-56

中文期刊名:现代交际:学术版

中文关键词: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再犯预测;文义解释;

摘要:缓刑适用条件中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不能仅从字面含义解释,而必须进行规范的文义解释.“没有”从实体上讲不是零风险,而是指风险可控;从程序上讲是对证明要求的强调.“再犯罪”应从预测重点和预测方向两个角度进行考察.“危险”既指已经实施的犯罪体现出来的再次犯罪可能性,还包括可能实施的后罪的社会危害性.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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