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法律监督 被引量:10
Legal Supervision of the Leniency Policy of Pleading Guilty and Accepting Punishment
中文题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法律监督
第一作者:胡铭
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年份:2017
卷号:17
期号:2
起止页码:1-11
中文期刊名: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认罪协商;法律风险;法律监督;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本质上是一种认罪协商机制,引入这种协商性司法改变了刑事法作为公法的刚性,面临侦查惰性、滥用诉权、强迫认罪、权钱交易等法律风险,而这些法律风险会对被追诉人权利保障产生直接的影响。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追求,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构建过程中保持改革的初衷,应将有效的法律监督贯穿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针对认罪协商中存在的问题,抓准监督对象、完善监督手段,在检察机关一元主导监督的基础上,引入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元监督主体,从而实现认罪协商中法律监督效果上的刚性。
分类号:D916.4[司法制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