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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党内法规的基本属性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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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刍论党内法规的基本属性

作者:肖新喜 杨柄超

第一作者:肖新喜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安710063;[2]陕西省委办公厅法规处,西安710054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57-60

中文期刊名:理论导刊

中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基本属性;先进性;自治性;

摘要:先进性与自治性是党内法规的基本属性,它们之间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先进性要求党内法规应以道德人作为制度的逻辑起点和归宿,即,党内法规所设定的行为标准应高于群众,其责任承担也应严于群众.自治性揭示了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般属性,划清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各自适用边界.具有自治法属性的党内法规的制定必须严格遵守先进性要求,将塑造道德人作为党内法规的终极目标,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设计党内法规的各种规范,并建立起党内法规的先进性审查机制.

分类号:D262[组织建设]

收录:BDHX:【BDHX201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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