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审程序结构再认识——基于立案登记制改革下的思考 被引量:10
Rethinking Structure of Charge and Trial Procedure in Civil Action
中文题名:民事诉讼立审程序结构再认识——基于立案登记制改革下的思考
作者:唐力
第一作者:唐力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35
期号:3
起止页码:131-138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立案登记;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立审程序结构;本案审理;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传统上将诉讼要件置于起诉条件,法院以书面审查确定案件的受理,当事人起诉门槛高且无法参与法院对诉讼要件的审查程序。立案登记制改革将诉讼要件从起诉条件中剥离,作为审理对象在起诉成立后加以审理,便于民众接近司法且保障其有机会参与法院对诉讼要件的审理程序。诉讼要件为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前提,应实行"先行审理"原则,结合我国案件受理程序和立案庭的独立设置,将诉讼要件委以立案庭先行审理,构建"起诉审查"、"诉讼要件审理"、"本案审理"的程序结构。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