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和特色 被引量:6
The Spirit and Characteristic of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中文题名:《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和特色
作者:郭锋
第一作者:郭锋
机构:[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5-16
中文期刊名:财经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编纂;民事权利;民事立法;
摘要:《民法总则》借鉴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民事立法制度和经验,注重吸收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力求充分体现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精神和特色。其时代精神表现在:借鉴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规定绿色原则;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私法化,建立以人为中心的现代私法制度;适应现代民事立法从权利本位向权利义务责任相适应观念的转变,规定民事主体的权利行使规则;适应"互联网+"时代个人权利保障的需要,规定了个人信息权这种新类型的民事权利。其主要特色是:立法结构采取"一般规定+主体+行为+责任"的编排体系;将弘扬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宗旨;建立家庭、社会和国家共同支撑的监护制度;开创了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分类新模式;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特别法人;对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分别进行专章体系化规定。在对民法时代精神与特色进一步塑造的民法典各分编编纂讨论中,分歧较大,建议各分编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合同、亲属、继承、侵权责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八编。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