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性别与残疾:美国体育领域中的反歧视法律问题 被引量:3
Race, Gender and Disability:Legal Issues of the Anti-Discrimination in U.S.Sports
中文题名:种族、性别与残疾:美国体育领域中的反歧视法律问题
作者:马修J.米顿 郭树理
第一作者:马修J.米顿
机构:[1] 美国马凯特大学(Marquette University)法学院;[2]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3
期号:4
起止页码:32-52
中文期刊名: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种族;性别;残疾;歧视;体育;法律;
摘要:自建国以来,美国职业体育运动与学校体育运动中,一直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与残疾歧视,尤其以种族歧视为甚。20世纪后半叶,由于社会、政治与经济形势的变化,美国体育领域的歧视与反歧视斗争开始进入司法领域,体育领域内的歧视成为美国联邦与各州法律规制的内容。对体育领域的歧视问题,美国法院主要是适用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Amendment XIV to the U.S.Constitution),《公民权利法》第6章与第7章(Civil Rights Act Title VI & Title VII)、《美国法典》第1981节(42 USC§1981)、《教育法》第9章(Education Act Title IX)、《康复法》(Rehabilitation Act)、《残疾美国人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的相关内容来进行矫正。在反歧视法律诉讼中,涉嫌实施了歧视行为的体育组织或教育机构是否属于公法意义上的政府组织(state actor),对它们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