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冤错案件的程序法分析——以聂树斌案为例 被引量:6
Criminal Procedural Analysis of Misjudged Cases: Taking Nie Shubin Case as an Example
中文题名:刑事冤错案件的程序法分析——以聂树斌案为例
作者:刘计划
第一作者:刘计划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0-36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聂树斌;冤错成因;以审判为中心;申诉;再审;
摘要:聂树斌案具有我国刑事冤错案件成因的共性,即公安机关违法获取虚假的认罪供述,进而编造所谓有罪证据,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仅进行形式化的审查与审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接力协作,法定制约关系下的层层把关沦为关关失守,可谓共同铸成冤错。为了预防冤错发生,需要废除分工负责关系原则,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聂树斌虽获改判无罪,但该案的申诉审查、申诉复查、再审程序均值得检讨。已决案件因发现新证据而出现重大疑点时,如权利人提出申诉,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错。为了有效纠正冤错案件,应当完善申诉制度,发挥再审程序的救济功能,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责无旁贷,应承担起最高的法律责任。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