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二审中撤回起诉的再认识 被引量:2
The Recognition on Standpoint Withdrawal in the Second Instance of Civil Litigation
中文题名:对民事二审中撤回起诉的再认识
作者:王杏飞
第一作者:王杏飞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67-285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二审;撤回起诉;另行起诉;
摘要: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能否撤回起诉,是民事诉讼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学理上有不同的观点,实务中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38条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角度出发,允许原告在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撤回起诉。但同时规定原告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不予受理。遵循民事诉讼法理与有效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应依据案件类型来分设不同的规则,即禁止原告对财产性质的案件再行起诉,对人身关系的案件,则允许原告再次起诉。无条件地允许原审被告另行起诉也不尽合理,应斟酌具体情况来决定。
分类号:D295.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