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私人武装保安合同的效力
On the Validity of Contract of Personal Security with Arms in the Sight of International Marine Safety
中文题名:国际海上私人武装保安合同的效力
作者:阎铁毅
第一作者:阎铁毅
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90-97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私人武装;默示条款效力;意思自治的限制;护航证明管理办法;
摘要:海盗行为威胁世界海运秩序和我国航运安全,各国在实践中发现借助军队护航有其局限性,因此很多航运主体更加青睐保安公司,实务中部分保安服务等级也升级至配备私人武装,但配备私人武装的合理性尚存质疑。我国政府不允许国内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很多航运主体转向雇佣配备私人武装的外国保安公司,并根据保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合同当中并无“配备武装”字样免责。考虑到默示接受行业习惯和限制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两个问题,雇佣外国保安服务如果违反我国国内法的强制规定,我国航运主体同样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分类号:D993.5[海洋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