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自然资源国家管理权
作者:邹爱华 储贻燕
第一作者:邹爱华
机构: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年份:2017
卷号:44
期号:4
起止页码:88-96
中文期刊名: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自然资源国家管理权;警察权;
摘要:当前关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性质的观点主要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私权说、公权说、三层结构说和双阶构造说。这些观点都揭示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性质的部分真理,但在研究方法上缺乏法律体系思维,对法律实践重视不够。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审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实践,可以发现,众多的法律部门都会调整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不仅存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还存在自然资源国家管理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自然资源国家管理权存在一个显著的区别:两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前者的适用对象只有国家拥有所有权的自然资源,而后者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国有自然资源,也包括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不能将宪法上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内容界定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D912[法学各部门]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