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台湾程序监理人制度:规范构造、运行实效及其启示
作者:张润
第一作者:张润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1-31
中文期刊名:海峡法学
中文关键词: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程序监理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家事调查官;
摘要:随着时代变迁及社会转型,家庭结构的组成及形态趋向多元,未成年子女出现在法庭的现象增多.为了维护未 成年人子女在法庭上的最佳利益,我国台湾地区2012年6月施行的“家事事件法”参酌德国做法,设置了程序监理人制 度.当出现未成年人与法定代理人有利益冲突、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或行使代理权有困难等情形时, 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选任程序监理人,使其在法庭上代表未成年人子女,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因两岸同 宗同源,文化背景相同,在对台湾地区程序监理人的规范构造、运行实效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借鉴台湾地区“家事 事件法”的立法经验,建议在大陆家事诉讼法中设置程序监理人制度,从而实现在司法程序中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原则.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7.585.2[地方法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