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污染环境罪:结果犯还是行为犯——以2015年1322份“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决书为参照     被引量:7

Crim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Consequential Offense or Behavioral Offense——Take the 1 322 Judgements of First Instance on Crim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2015 as Examples

收藏

中文题名:污染环境罪:结果犯还是行为犯——以2015年1322份“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决书为参照

作者:严厚福

第一作者:严厚福

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7

卷号:17

期号:4

起止页码:56-65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污染环境罪;行为犯;结果犯;司法实践;罪刑法定原则;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污染环境罪"是典型的"结果犯",而2013年"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际上将"污染环境罪"变成了"行为犯"和"结果犯"并存。由于司法实践中,97%以上的案件均为"行为犯",可见《解释》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定性。考虑到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解决《解释》和刑法规定相冲突的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在新的《刑法修正案》中,将污染环境罪修改为既包括行为犯又包括结果犯,同时提高污染环境罪的最高法定刑,以保持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分类号:D924.360.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