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拟制条件成就的法理构造
作者:尚连杰
第一作者:尚连杰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17
卷号:35
期号:4
起止页码:62-71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拟制;条件成就;损害赔偿;类推适用;
摘要:拟制条件成就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其理论构造应遵循"要件——效果"的逻辑展开。在要件层面,不正当行为可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并通过是否为自己利益予以判断。同时,需对行为人本来的因果关系进程施加了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使得本应成就的条件未成就。此外,一般的可归责性即为已足,无需故意。作为表见拟制,对条件成就的拟制并非典型拟制,其正当性基础在于"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利"。当拟制效果与损害赔偿或者其他法效果并存时,应赋予权利人以选择权。在相似案例中,拟制条件成就的规定存在类推适用的可能性。在法定条件和意愿条件的情形,出于对法律规定以及自由价值的优位考量,条件成就的拟制应受到限制。
分类号:DF522[债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