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律概念是重要的吗
作者:雷磊
第一作者:雷磊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年份:2017
卷号:39
期号:4
起止页码:74-96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律概念;观念论;法律推理;法理论上的规范主义;
摘要:目前国内法理学界对于法律规范的研究要远远超过法律概念,一个重要原因或许在于受到“法理论上的规范主义”的影响。其中强规范主义立场认为,法律概念没有自身意义和语义所指,完全由包含它们的法律规范来决定甚至穷尽。对此可从性质论与功能论两方面进行反驳。在一般意义上,概念是对象的属性在观念中的呈现,是思维的工具,无法被还原为语词,也不由语言层面的规范来决定和穷尽。在法律语境中,法律概念的语义所指是作为制度性事实的法律事实,纯粹规范上的推论分析无法赋予其意义。法律概念在法律推理中发挥着首要功能,很多时候需要由解释者对法律概念的语义进行确证或具体化。特定法律概念是引发特定法律后果的前提,法律概念的语义构成目的论证的界限,有时也会对后者施加论证负担。因此,法律概念是法律规范的基础,也是进行法律思维和推理的根本环节。法理学界需要加强对于以法律概念为中心的一般法学说的研究。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