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习惯作为民法法源的类型化分析——以《民法总则》第10条的适用为中心     被引量:4

收藏

中文题名:习惯作为民法法源的类型化分析——以《民法总则》第10条的适用为中心

作者:刘智慧

第一作者:刘智慧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09-115

中文期刊名:新疆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习惯;民法法源;类型化;《民法总则》;

摘要:我国《民法总则》第10条认可了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具有民法法源的地位,但并非所有的习惯均可以作为民法法源。为避免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条文的混乱,文章力图在明确习惯不同于习惯法的基础上,分析对习惯进行类型化的意义,并检视不同类型的习惯是否能够作为民法渊源。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CSSCI:【CSSCI2017_201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