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实现动产所有权移转 被引量:2
On the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a Moveable by Assignment of the Claim of Restitution
中文题名:论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实现动产所有权移转
作者:刘家安
第一作者:刘家安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39-154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间接占有;物权变动合意;
摘要:以"指示交付"指称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对动产所有权的移转相当具有误导性,替代交付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并非交付的特殊形态。以返还请求权让与移转动产所有权的,须具备所有权移转合意、处分权及返还请求权让与合意等要件。由《物权法》第26条上"依法占有"的表述及返还请求权让与的制度价值均无法推知返还请求权的类型。仅有在让与人具有间接占有人法律地位时,才能通过让与债权性的返还请求权实现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在此种动产所有权移转方式中,无须考虑公示的要求。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