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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实现动产所有权移转     被引量:2

On the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a Moveable by Assignment of the Claim of Re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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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实现动产所有权移转

作者:刘家安

第一作者:刘家安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39-154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间接占有;物权变动合意;

摘要:以"指示交付"指称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方式对动产所有权的移转相当具有误导性,替代交付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并非交付的特殊形态。以返还请求权让与移转动产所有权的,须具备所有权移转合意、处分权及返还请求权让与合意等要件。由《物权法》第26条上"依法占有"的表述及返还请求权让与的制度价值均无法推知返还请求权的类型。仅有在让与人具有间接占有人法律地位时,才能通过让与债权性的返还请求权实现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在此种动产所有权移转方式中,无须考虑公示的要求。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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