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与欺诈的关系再造——以错误理论的功能介入为辅线 被引量:3
Reconstruct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Fault in Contracting and Fraud——On the Auxiliary Line of Function Intervention of Mistake Theory
中文题名:缔约过失与欺诈的关系再造——以错误理论的功能介入为辅线
作者:尚连杰
第一作者:尚连杰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31-144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缔约过失;欺诈;错误;重大误解;竞合;
摘要:根据制度竞合论,缔约过失制度与欺诈制度之间存在评价矛盾,应通过承认“过失欺诈”予以解决。这一判断及其解决方案,在我国有重新检视之必要。对于欺诈撤销权与基于缔约过失的合同废除,请求权竞合说、欺诈规定优先说与折中方案均未能提供完善的解决之道,未从根本上消除评价矛盾。而作为因应之道的“过失欺诈”存在规范上的障碍,忽视了错误理论的适用性,尚欠充分的说服力。在解释论的背景之下,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可实现对“过失欺诈”的功能替代,以规制过失违反信息义务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应醇化为金钱赔偿责任,从而实现与欺诈及重大误解规定的功能对接。缔约过失与欺诈的关系应为效果上的承接关系,以消解制度竞合视角下的评价矛盾。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