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法律制度构建 被引量:12
On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Environmental Damage Compensation Fund
中文题名:论我国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法律制度构建
作者:于文轩
第一作者:于文轩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年份:2017
卷号:57
期号:5
起止页码:182-188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生态损害;生态损害赔偿金;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法律制度;
摘要:生态损害赔偿金是救济生态损害的货币化表现形式,其赔偿范围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应急处置费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我国一些省市就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来源、管理与监督、使用与审核等在政策或者立法层面作出了规定,但存在行政权力过度介入资金使用、资金使用程序不完整、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从管理机构、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使用与审核程序、资金使用监督等方面健全我国生态损害赔偿金法律制度。
分类号:D971.23[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