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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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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三)

作者:陈渊鑫

第一作者:陈渊鑫

机构: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7

起止页码:45-51

中文期刊名:财政监督

中文关键词: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最低评标价法;专有技术;履约保证金;预算金额;艺术品市场;采购代理;财政部门;

摘要:十八、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法律条文: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当是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的;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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