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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的四种模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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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认罪认罚从宽的四种模式

作者:陆而启 苏素专

第一作者:陆而启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2]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6

起止页码:55-58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认罪实体从宽;认罪程序从简;认罚实体从宽;认罚程序从宽;法解释学;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分解为相互关联的“认罪从宽”和“认罚从宽”,而“认罪认罚”后如何“从宽”可能形成认罪实体从宽、认罪程序从简、认罚实体从宽、认罚程序从宽等四种模式。进而言之,以认罪为前提,根据案情的复杂、轻重程度,可以选择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等不同从简程序。“认罚”在某些情形下还须承认犯罪事实、接受量刑建议之外的特定行为表现,如主动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及时履行等,这体现了行为人“认罚”的态度和效果,除可能带来实体处罚上的量刑折扣、处理程序的简易之外,还可能带来在强制措施适用上的羁押替代和羁押变更的“从宽”效果。

分类号:DF8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1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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