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管网”背景下网络平台的刑法境遇 被引量:4
On the Criminal Law Situation of the Internet Platform Provider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anaging Internet Relying on the Internet”
中文题名:“以网管网”背景下网络平台的刑法境遇
作者:姜瀛
第一作者:姜瀛
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辽宁大连116025
年份:2017
卷号:25
期号:5
起止页码:33-49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以网管网;网络平台;网络犯罪治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扮演着提供交换资源、承担组织调度的角色,已成为身处网络活动第一线的管理者。在法定义务以及与网民协定契约的共同塑造之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拥有了网络监管中的"软权力",进而引申出"以网管网"的命题。为了确保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积极履行"以网管网"职责,《刑法修正案(九)》引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该罪采取了概括式罪名模式,条文辐射的范围过宽,难以为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提供确定性约束。鉴于此,裁判者应秉持"兼顾互联网行业发展与网络犯罪治理"的基本立场,严格拿捏"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规范依据与实质内容、责令改正意见的明确性以及义务违反与危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等限制要点,确定该罪名在司法适用中的法治边界,并尝试通过科学的释法来获取该罪名在司法实践中正当的适用范式。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