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如何面对公法:公、私法关系的观念更新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4
How Does Civil Law Face Public Law?——Concept Updating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中文题名:民法如何面对公法:公、私法关系的观念更新与制度构建
作者:黄忠
第一作者:黄忠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9
起止页码:62-73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公法优位;私法优位;法律一致性;法秩序;比例原则;
摘要: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的协调是民事立法与司法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协调好公、私法规范不仅需要具体制度的构建,更需观念更新。绝对化的公、私法二元论认识割裂了公法与私法的关联,而且还会制造公法与私法的抵牾。公法优位论的认识虽可实现部门法律间的一致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个人独立责任的法理念,但却不合中国国情,且易损害基本权利的实现。法秩序的统一不能做机械理解,而应基于宪法价值的原点,以实质法秩序之统一的角度进行把握,并在宪法价值以及立法目的范围内,容忍公法判断与私法判断之间所可能出现的差异。《民法总则》第153条在体系上有缺失,在价值上也与中国国情不符,未来民法典应当引入实质法秩序观念,确立协调公私法关系的基本原则。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