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的理论基础 被引量:3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the Convergence Between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Eviden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中文题名: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的理论基础
作者:刘洋 张斌
第一作者:刘洋
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
年份:2017
卷号:19
期号:5
起止页码:518-525
中文期刊名: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政执法证据;刑事证据;法理正当性;
摘要:《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为行政执法证据的刑诉运用提供了依据。理解适用该条文,不仅要关注现实必要性,还需论证实体法、程序法和证据法上的正当性。实体法层面,是因为行政、刑事法律的调整对象有交集,行政违法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差异,构成要件的认定可共通;程序法层面,是因为我国实行违法、犯罪二元追责机制,犯罪事实往往先从行政执法中探知,违法和犯罪竞合时刑事程序被前置;证据法层面,是因为证明资源的稀缺性和证据的客观关联性。行刑证据的衔接运用,是中国特色话题,在国外的一元追责机制及证据规则体系中,证据没有转换运用必要。法理正当性要迈向程序正当性,在构建和运用行刑证据衔接运用规则时,应注意证据衔接规则与行刑程序衔接机制的区分,公安司法机关要恪守程序正义底线,并注重当事人的司法权利保障。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