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应当赋予律师绝对保守职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余辉胜
第一作者:余辉胜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重庆40031
年份:2002
卷号:18
期号:3
起止页码:49-52
中文期刊名: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律师;职业秘密;犯罪隐私;
摘要:目前,我国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规则尚未完全确立,但随着无罪推定、罪疑从无等原则在诉讼程序中逐步确立,这一现状不利于全面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与律师职业特性相悖,且与国际通行做法相离甚远.因此,赋予律师绝对保守职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是整个诉讼制度和律师制度的良性运作所必需要的.
分类号:D926.5[律师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