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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域外民事判决作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被引量:1

On Using Extraterritorial Civil Judgments as Evidence in Civil Procedur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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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域外民事判决作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作者:李庆明

第一作者:李庆明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17-128

中文期刊名:国际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域外民事判决;证据;免证事实;

摘要:将域外民事判决作为证据使用无损于我国司法主权,也不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公,反而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减少不必要的判决冲突。援引域外民事判决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应证明判决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方当事人亦可以提出反证以推翻判决确定的事实。人民法院不应将域外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作为免证事实,而应作为证据的一种,综合全部案件事实认定其证明力,依据法律和事实对未决案件作出判决。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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