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背景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完善研究
Study on the Revision and Perfection of the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Law on the Basis of the General Provisionsof Civil Law
中文题名:《民法总则》背景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完善研究
作者:王卫民 赵亮
第一作者:王卫民
机构:[1]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潍坊261011;[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82-88
中文期刊名:贵州省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总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別法人;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质量低下,问题种种,根源在于制度供给.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已列入立法规划,《民法总则》先行出台,对其修改完善影响甚大.“特別法人”的逻辑内涵决定了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模式、法人财产权制度、法人责任制度等基础性制度 的构建也需以《民法总则》为遵循,进行协调统一.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