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司法技艺与生活经验:判例法传统对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借鉴意义
作者:原新利 于怡
第一作者:原新利
机构:[1]东南大学法学院;[2]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60-67
中文期刊名:法治社会
中文关键词:判例法;生活经验;司法技艺;法律职业人才;
摘要:在普通法体制下,判例法(case law)的形成主要依靠法官高度理性的推理,而法官严密推理的完成即需要成熟的司法技艺,也脱离不了丰富的生活经验,两者互助共生,以此成就了判例法规则开放性与高度科学性的结合,普通法也得以在遵循先例的制度要求下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判例法的这种法治传统酝酿了对法律职业人才的特定要求,进而也创造出了回应这种要求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整体功能性"的递进教育模式。虽然我国属于大陆法系,但基于法律科学的想通性,应当对判例法国家法律职业培养的成功之处予以借鉴和学习。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