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住物业法律制度设计的缺陷及校正——物业小区开放的目的和意义 被引量:6
Defects and Correction of Legal System Design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in China——Property community open the purpose and meaning
中文题名:我国居住物业法律制度设计的缺陷及校正——物业小区开放的目的和意义
作者:高富平
第一作者:高富平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7
卷号:35
期号:11
起止页码:14-21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区分所有;居住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开放小区;
摘要:居住物业管理的法律基础是区分所有体制中的业主共有权,该共有权是建立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共有的基础上。自从推行以业主自治为基础的物业管理体制后,我国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问题频发,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其根源在于居住小区制度设计上的问题。现行的由政府规划和安排形成的封闭小区,看似合乎法律,但实质上引发了公有物和私有物、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等边界模糊,居住物业管理失灵,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低效等诸多问题。开放小区需重构我国居住小区区分所有制度,重新界定居住小区中公有和私有物权的边界,清晰界定业主物业管理权利(义务)和政府社区管理责任,建立以建筑物为基础上的区分所有权制度,还物业管理以本来面貌。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7_201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