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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轻罪制度建构的依据与程序构想     被引量:1

Chinese Misdemeanor System: Its Establishing Basis and Procedure Pro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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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中国轻罪制度建构的依据与程序构想

作者:高勇 胡月

第一作者:高勇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2]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28;[3]牡丹江市公证处,哈尔滨157011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0

起止页码:133-140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刑法;轻微犯罪;轻罪制度;制度建构;

摘要:蚁穴理论即防微杜渐理论应成为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理论依据:只有将轻微犯罪这一破坏法治的“蚁穴”通过建构轻罪制度予以堵塞,才能避免现实中诸多危害社会的行为继续蔓延、真正实现犯罪预防;建构轻罪制度有利于形成“小恶也是罪”的犯罪观。我国刑法虽无轻罪重罪的划分,但在条文中有轻罪重罪的思想体现,许多学者也提出了建构轻罪制度的主张。刑法修正案将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信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规定为轻罪,以及司法解释降低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抢夺等犯罪入罪标准,从不同角度证明了我国建构轻罪制度具有可靠的现实基础。国外有关立法可资借鉴,刑事诉讼法也应配套建构轻罪快审程序。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7_201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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