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加重情节设置的反思及修正 被引量:1
The Reflection and Modification on the Aggravating Plot Settings of Bribery
中文题名:受贿罪加重情节设置的反思及修正
作者:熊明明
第一作者:熊明明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7
卷号:32
期号:6
起止页码:94-101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受贿罪;加重情节;责任刑;预防刑;
摘要:我国受贿罪"数额或情节"的定罪量刑模式引发了数额与情节相融路径的争议,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贿解释》)将其改造为"数额"标准和"数额+情节"标准之后虽然得以平息,但是,在情节设置和规范适用上仍存在缺陷:预防刑情节设置有突破责任刑限制的风险、不同刑档加重情节的同一化设置以及多情节适用规范的阙如,影响了情节细分刑罚功能的实现。按照并合主义刑罚根据论的逻辑,受贿罪刑罚升格的情节应为责任刑情节,而非预防刑情节。完善和修正《贪贿解释》的上述缺陷,需要重构情节体系并规范情节适用,区分责任刑情节与预防刑情节,将责任刑情节作为升格法定刑的依据。
分类号:D924.39[分则]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